产品描述
科技成果鉴定测试依据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科技成果鉴定测试结果对申报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技术鉴定依据、企业申请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鉴定》、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首版次软件产品评定》、《创新产品评价》、《**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提供的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有力的证明。为软件企业全面度量产品质量并查找软件功能和性能缺陷,从而为软件企业技术成果提供证明,为软件产品市场拓展加分。
近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简称《目录》)编制工作。
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工作,旨在通过实施创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申报时间:2023年9月6日前
一、征集范围
集成电路、地球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汽车产业、数字产业、医药产业、康养产业、新能源与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纺织、轻工、石化、冶金、建材、农业与工程机械产业、煤油气开发储运装备等领域。
二、基本条件
申报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生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较大推广价值的产品。
产品申报列入《目录》,坚持申请单位自愿的原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依法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申请单位建有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定义见《省经信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经信科技〔2022〕112号);
(三)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符合国家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四)产品具有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五)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技术先进实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有应用、推广价值;
(六)具备必需的标准、设计要求、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等手段,工艺技术文件齐全;
(七)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八)产品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的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卫生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三、材料要求:
(一)《目录》申报表(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文件;
(三)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说明;
(四)包含产品研发项目的107-1统计报表,已发布的较新一年107-2统计报表;
(五)国家及我省对该类产品有生产、销售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应当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创新性查询报告或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用户使用(试用)报告、省级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等,已形成销售收入的需提供销售合同(发票);
(七)征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信用查询报告;
(八)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资金的相关材料;
(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软件产品申报创新产品应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建议联系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出具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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