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产品认定提供的纸质材料包括:
5、反映产品的证明材料:经**部门授权的检测报告(如高新产品认定测试报告)、生产许可或销售发票(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出口合同)等。
高新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2、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登记评定条件》规定,一级资质要求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二级资质要求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5个;三级资质要求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
因此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所需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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