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退税 两免三减半政策要满足的条件

时间:2023-05-24浏览数:168

软件退税,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继续执行!

两免三减半政策要满足的条件:

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向税务机关提交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备案8项*资料包括:

1.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2.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指: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6.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第二类条件的,应提供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销售(营业)情况说明;

8.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第三类条件的,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以及有效出口合同和结汇证明等材料。

腾创软件测评软件测评中心是具有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可应用于《软件产品登记退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退税》、《**产品认定》、《软件产品鉴定》、《软件企业鉴定》及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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